县园林局查处一擅自修剪行道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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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嘉鱼报道( 通讯员熊杰)为让招牌更显眼,一商家竟第二次将门前的行道树“削手断臂”。4月17日上午,县园林局执法人员已在现场拍摄录像进行取证,并对该商家负责人做了笔录,商家将面临处罚。

接群众举报,在县沿湖大道“北京粥王府”前的行道树被人擅自修剪,严重破坏了城区行道树的整体形象。县园林局获悉此事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在现场,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路旁树木郁郁葱葱,唯独该商场门前绿化树木被修剪得惨不忍睹。

经调查,“北京粥王府”负责人承认树木是他们私自叫人修剪的,原因是树枝遮挡了商家招聘,对生意有一定影响,这已经是该商家第二次对树木进行自行修剪,去年还被园林部门处罚过。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县园林部局对该商家的行为展开了立案程序,该商家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县园林局提醒市民,如果觉得门前行道树确有修剪需要,可以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申请报批,而不得擅自修剪和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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