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法院:十日高效结案,涉企案件办理提速又增效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李博浪)近日,嘉鱼法院民事审判庭仅用十日便成功办结两起买卖合同案件并履行完毕,让涉案企业真切感受到法院的办案速度和服务质量。

在2024年12月和2025年1月,湖北某公司(甲方)分别和江西某公司(乙方)、甘肃某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煤炭销售合同》,甲方向乙方销售煤炭,合同约定实际供货数量、价格以双方确认结算单为准,同时约定交付时间,交易方式为乙方派车从某煤矿场地将原煤运往约定地点,所有运输由乙方负责,并委托甲方向派车方垫付运费,乙方不付、迟付费用及煤款时,甲方有权暂停供货,而因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损失,则全部由乙方承担。

交货完成后,甲方根据实际供货情况进行结算,乙方未支付全部货款,经甲方多次催告仍未结清。截至起诉之日,江西某公司拖欠湖北某公司货款本金100余万元,甘肃某公司拖欠湖北某公司货款本金200余万元。遂甲方起诉至嘉鱼法院,要求乙方给付货款及利息。

2025年4月,收到湖北某公司提交的两份民事起诉状和两份财产保全申请书后,立案庭迅速行动,上午便完成立案工作,将案件随机分配给民庭法官办理。法官收案后立即开展财产保全工作,当天下午就冻结了甘肃某公司和江西某公司的银行账户。

在后期的沟通中,双方因对送货数量、欠款总额以及已付金额等方面出现分歧,原、被告双方无法自行调解,案件因此陷入了僵局。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对账工作,重新全面且仔细梳理相关材料,线上开展调解并释法明理。经核算,江西某公司、甘肃某公司认可了核算金额,并表示将根据核算金额进行分期付款,两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法官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为确保民事调解书及时履行,调解当天法院对甘肃某公司、江西某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解冻,甘肃某公司、江西某公司立即履行还款义务。

在这两起涉企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嘉鱼法院始终将“促调解、解纷争”贯穿于审理全过程,仅用十日便完成了立案、保全、送达、调解、解冻、履行等一系列工作,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债权,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利用网上交费、线上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体现了“既要公平也要高效”的办案理念。

下一步,嘉鱼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流程,以最优的流程、最高的效率、最低的成本积极化解涉企纠纷,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审:李浩

二审:王雪莲

终审: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