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追“鄂”打拒绝被假冒——嘉鱼县市场监管局飞越千里为企业维权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周亚业 曾钢)4月25日,湖北嘉鑫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来到嘉鱼县市场监管局,对市场监管部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发展、为企业打假维权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2月21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向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标称“湖北嘉鑫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生物降解购物袋[规格型号:300×(180+50×2)mm50个/扎,生产日期及批次:2024-08-15]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问题。

3月底,嘉鱼县市场监管局收到省、市局转发的移交处理通知书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研讨会。执法人员调取了湖北嘉鑫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电子监管码信息、生产电费账单、采购人员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出库单、发货物流单、制袋日报表、生产报表、制袋车间日报统计表等相关材料,证实了被监督抽查的全生物降解购物袋并非湖北嘉鑫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

2025年4月14日,嘉鱼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受检企业(海南华韵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经营场所内仍存放有标称生产商为“湖北嘉鑫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生物降解购物袋。该受检企业法定代表人说明以上购物袋均由海南华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邓某某提供,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现已查实,邓某某为海南华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并承认以上购物袋均由其提供。邓某某还说明,他在海口市龙华区设立了“海口凯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购物袋除了标称湖北嘉鑫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还有标称“星辉”和“华数”等字样的购物袋。

“我局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出实招、求实效、做实功、谋实策,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审:李浩

二审:王雪莲

终审: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