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桥派出所暖心调解,化七年积怨为企业发展增动力

云上嘉鱼报道(通讯员龚荣华 李晓军)近日,嘉鱼县公安局官桥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七年的经济纠纷和积怨,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为企业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合作起纷争,企业发展遇困境

2018年10月,居民官某(化名)与乔某(化名)怀揣着创业梦想,商议在官桥镇工业园开办洗染厂。当时,两人口头约定,乔某出资五十余万元购置洗染设备入股,官某则负责租赁厂房、购置运输皮草车辆、聘请工作人员等日常经营事务。由于双方的信任,这次合作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2020年4月,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洗染厂带来了沉重打击,生意一落千丈。无奈之下,官某和乔某再次口头约定,乔某在收到近40万洗染费用后退出经营,由官某独自支撑。

2025年4月1日,平静被打破,双方因债务纠纷报警。官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口头调解,官某需支付10万元补偿款给乔某,乔某即日退股。可几天后,乔某反悔了,认为补偿款太少,至少要20万才合理。遭到官某拒绝后,乔某带着婆婆和老母亲住进了洗染厂车间,严重影响了洗染厂的正常经营。官某无奈之下,再次报警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真情调解化干戈,企业迎来新转机

官桥派出所民警深知这起纠纷若处理不当,不仅会让两家矛盾加深,还会对洗染厂的经营造成更大影响。在第一次出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全面梳理了双方前期的合作情况、投入资金以及收益明细。考虑到这是一起债务纠纷,民警建议双方通过诉讼解决。但双方都表示,虽然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可合作及退股协议都是口头形式,没有文字凭证,打官司不仅耗费金钱,还会耗费大量精力,都希望派出所能帮忙调解。

面对双方高达10万元的诉求差距,民警深知调解难度巨大。一方面,他们严肃告诫乔某,不能影响洗染厂的正常经营,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另一方面,民警单独与官某沟通,耐心分析利弊:如果走司法程序,双方都可能因举证不足陷入漫长的诉讼过程,这对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适当在经济上做出一些让步,能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转。

经过民警耐心地沟通,一次次地组织双方协商,通过宣讲法律知识、摆事实讲道理,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进行劝导。最终,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都做出了适当让步,达成了首付3万元,余款12万元按月付5000元,两年还清的协议。

同时,官桥派出所积极联系官桥镇人民法庭,在法官见证下达成协议并经司法确认,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可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当双方握手言和的那一刻,积压在心中七年的“怨气”终于化为了“和气”。

践行“枫桥经验”,护航营商环境

在此次调解过程中,官桥派出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秉持“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理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高效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他们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维护营商环境的关键作用,将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紧密结合,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我们的目标不仅是解决纠纷,更是要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积极主动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利益,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了公安派出所力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官桥派出所负责人表示,这起历时七年的经济纠纷和积怨的成功调解,是官桥派出所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见证,也为公安机关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审:李浩

二审:熊熙

终审:张文波